中国教育后勤协会
 

关于申报“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的通知

日期:2017年01月03日  来源:中国教育后勤协会  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高校、学校)后勤协会(研究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寓专会)自2014年起设立“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优秀成果奖”,并于2015年底评选出首批获奖成果,有力促进了新时期学生公寓工作的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

      根据全国寓专会工作规划和相关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公寓领域共性问题研究,破解难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不断提高工作成果的实用性和参考价值,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同时根据“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优秀成果奖”每两年申报评审一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优秀成果奖”更名为“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启动“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包括教育后勤行业组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从事学生公寓工作的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教育后勤服务的社会企业或管理人员等在学生公寓工作方面取得的优秀创新成果。

      二、成果内容

      申报成果分为工作实践类成果和课题研究类成果两类。

      (一)工作实践类成果

      学生公寓工作实践中取得的成果,要求侧重实践操作实效,注重创新和富有特色,能够起到典型示范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

      由于工作实践类成果相对传统课题研究类成果更具实践应用性、可仿效复制性,成果转化运用效果明显,故宜提倡多申报此类成果。

      1.成果背景:原有模式或做法在实践中遇到矛盾、问题或不足,化解上述矛盾、问题面临的困难,体现难度和挑战性;国内兄弟院校(也可包括国外大学)的理念、做法、成功经验及不足之处等。

      2.成果内容:包括解决问题措施的主要内容,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出的特色和创新点。

      3.成果价值、创新点、应用效果:体现工作拓展、质量水平提升、效率提高等,说明是否形成体系、平台,同时要展现相关工作成效评价。评价要翔实、客观、准确,提供必要的辅证材料。

      4.提交形式:主要包括成果总结、报告、案例、著作等。可以文字、PPT、图片、表格、视频等多种形式提交。

      (二)课题研究类成果

      1.研究内容:选题应聚焦目前公寓管理工作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管理服务中面临的亟需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研究内容的实用性、前瞻性和个性特色,避免雷同和重复。

      2.提交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主要以文字形式提交。

      3.撰写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数据准确、论据充分、资料翔实。表述简练清晰、逻辑严谨、内容凝练、务实易懂。

      (三)两类成果的选题要求

      1.可直接从《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择确定。

      2.参考《选题指南》中的题目,自行拟定。

      3.确定成果或课题名称时,力戒题目涵盖面过大,尽可能选择熟悉擅长、有经验积累、兴趣浓厚的问题进行研究,突出问题导向。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两类成果的申报,均须提交《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申报表》(见附件2)。

      2.工作实践类成果应有5000字以内的成果总结。成果总结要集中反映申报成果的主题和特色,总结内容一般应包括:成果背景、成果内容、应用效果、成果的价值和主要创新点。此类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3.课题研究类成果提交的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一般没有字数限制,但应该符合本文相关撰写要求。

      4.可以学校、单位或个人(含联名)名义申报。为充分发挥各地寓专会研究力量,形成研究合力,鼓励省市寓专会主导本省市学生公寓领域部分重点课题和成果进行研究,并以省市寓专会名义申报。

     (二)报送时限

      2017年3月1日前,各单位和个人完成两类成果名称确定及认领工作,每个单位至多可申报2项工作实践类成果或2项课题研究类成果;个人至多可申报1项工作实践类成果或1项课题研究类成果。各省市寓专会将本省市两类成果的名称确定或认领情况上报全国寓专会秘书处。

      2017年6月30日前,各省市寓专会组织本地研究进展中期汇报,将基本情况报全国寓专会秘书处。

      2017年9月30日前,各省市寓专会将初选结果提交全国寓专会秘书处,包括将《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申报表》和两类成果的电子版发至全国高校寓专会秘书处。纸质版具体规格和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所在地没有省市级寓专会或相关组织的单位和个人申报,可直接报全国寓专会秘书处。

      四、组织工作

     (一)省市级寓专会职责

      1.积极组织发动本省市寓专会及高校申报成果。

      2.制定本省市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规划、计划和相应管理办法。

      3.组织本省市内初评筛选和上报全国寓专会参评等工作。

     (二)全国寓专会职责

      1.修订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评审标准,使之不断趋于科学完善,逐渐提高本奖项的权威性和含金量。

      2.组织专家库专家对推荐报送的两类成果进行综合复审;确定创新成果获奖等级;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3.组织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的表彰和后续成果转化推广。

      五、成果评审

      2017年10月-11月,全国寓专会组建评审专项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对组织出色的各省市寓专会设立最佳组织奖。

      2017年11月至12月,公示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评审结果,召开颁奖大会。

      六、联系方式

      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周超、单超

      手   机:13957148498、18810277008

      办公电话:0571-87951888、010-82507022

      电子邮箱:148283843@qq.comqgyzh2014@163.com

      传   真:0571-87951663010-82502106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05室

      邮   编:100872

      附   件:

      1.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选题指南

      2.全国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创新成果奖(2017)申报表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

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4日






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