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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宁省发布国内首部 《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

日期:2018年07月02日  来源:  阅读:

6月30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简称《标准》)地方标准。《标准》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前瞻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全国高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领域属于国内首次发布。

《标准》由辽宁龙源教育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快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沈阳体育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营口理工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科技学院、沈阳工业大学、辽东学院、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辽宁龙源高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

《标准》规定了高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的基本服务项目、质量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是全国高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管理领域首部地方标准,标志着辽宁省高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迈入标准化管理的新时代。

目前,辽宁省内高校115所,在校学生120万人。新时代高校学生食堂服务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广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美好饮食生活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据了解,全省高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程度已经超过80%,在校学生多元化、多层次的饮食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促使社会化服务企业不断提供高质量服务。

《标准》全文共有11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定义、总则、准入条件、场所条件与设施设备、人员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文化建设与服务育人、服务与改进。除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外,其他各章又根据服务项目,明确了基本要求、工作范围及具体质量规定。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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