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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饮食服务中心职工互助基金发放首批救助金

日期:2015年06月19日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饮食服务中心  阅读:

山东理工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首批职工互助基金发放”仪式6月18日下午在中心培训室举行。这是自今年3月份职工互助基金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向困难职工发放的第一批救助金。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中心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受助职工参加本次活动。

仪式上公布了首批获得救助的困难职工名单,本次基金共为15人发放救助金17500元。受助职工代表刘琨、翟慎彬作表态发言。

基金管理委员会理事长、中心党支部书记刘海鹏同志介绍,职工互助基金的成立是为了实现扶危济困、赈灾救难、助学助医、助残扶老的目的。与职工的实际困难相比,目前基金的救助力量略显单薄,许多职工还在观望这一新鲜事物。他承诺基金将专款专用,账目公开,切实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希望基金获得更多关注和支持。

刘海鹏指出,饮食服务工作摊子大、服务对象多、任务十分繁重,广大职工起早贪黑、辛勤劳作、十分辛苦,中心领导班子与管理骨干与职工同甘共苦,殚精竭虑,天天连轴转,像是上了生产流水线,一刻不得闲。然而,我们不能“走得太远,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思考“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问题,以师生满意为工作落脚点,紧紧依靠职工做好饮食服务工作,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他向管理人员提出,一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完成各项任务,唯有依靠职工群众的力量,没有其他捷径;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深入基层多调查研究,从群众中汲取智慧;三是要关心群众生活,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把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落脚点。

据悉,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今年3月,饮食服务中心工会发起建立职工互助基金的倡议,以互助互济的形式帮扶困难职工,有效弥补社会救助体系的空白,促进持续发展和和谐稳定。4月份,中心出台《职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并成立9人组成的“职工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面规范基金管理,完善基金运行机制。同时,141名符合条件的非事业编制职工自愿报名参加基金,20人递交申请书申请救助。5月,基金管理委员会收缴会员互助费14100元,中心相应配套部分资金,正式启动救助工作。

职工互助基金随时接受职工救助申请,除特殊紧急情况先行救助外,每年两次集中拨付救助金帮扶困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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