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高校学生公寓领域涌现出大量感动人物、先进事迹,发挥了很好示范作用,增强了学生公寓育人功能,感动了身边的每一位学生。一些省市寓专会举办了感动公寓人物评选活动,取得良好反响。根据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寓专会)2016年工作计划,拟开展全国高校“感动公寓”人物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展现各地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的感人事迹,树立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人物。倡导行业精神,讴歌先进模范,提升学生公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激励公寓战线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工作。发挥学生公寓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产生全国高校“感动公寓”人物10名。拟定每两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标准
1. 推荐对象为各地高校从事学生公寓工作部门(后勤处、学生处、后勤集团等)的管理及服务人员(含非事业编制人员)或为各地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社会物业机构的管理及服务人员。以上人员为现任在岗人员,侧重一线基层员工。
2. 推荐人必须为工作认真负责,通过立足本职岗位奉献学生、通过感人事迹感召学生、所作所为堪为楷模,能够树立当代学生公寓工作人员道德风范的先锋榜样。
3. 推荐人必须参加过省市级、校级相关评选,并在评选中获得较高奖项。其业绩事迹在本省市或本校知晓度高、影响力广,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申报事迹要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最好有公共媒体报道。
四、申报要求
(一)2016年3月25日前,各地寓专会在本省市范围内进行首届 “感动公寓”人物活动遴选初评。如有成熟人选可推荐上报,原则上每省推荐不超过1人。3月25日为推荐上报截止日期。
(二)上报材料
1.填报《首届“感动公寓”人物评选推荐表》(见附件)。
2.单行事迹文字材料(1000-3000字),以近三年工作业绩为主,长期业绩为辅。文字精心组稿,撰写富有特色和突出重点,做到实事求是,事实准确、同时真实感人。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
其他事迹材料一并附上,如公共媒体报导、网上评价、学生感谢信、所受表彰证明等(可提供复印材料)。以上资料同时需电子版。
3. 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1张。近期生活照2张(同时需电子版)。
4.提供不超过3分钟的介绍视频短片(有解说、配乐,关键词可叠加字幕,DVD格式,刻录成盘或U盘并贴上标签)。
五、活动安排
1. 2016年4月10日前,全国寓专会在各省寓专会申报基础上,组建评委会,评选出首届全国高校“感动公寓”人物。
2. 2016年4月下旬召开2016年全国寓专会年会暨“感动公寓”人物评选活动表彰大会,同时举办首届全国高校“感动公寓”人物现场颁奖仪式。
3. 2016年5月以后,由全国寓专会发动组织开展向“感动公寓”人物学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对评选出的全国高校“感动公寓”人物事迹进行宣传交流,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组织要求
本次“感动公寓”人物评选活动,是深化教育后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寓专会2016年重点工作。请各地寓专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云峰 周 超
电 话:010-82502106 0571-87951888
传 真:010-82503279 0571-87951663
电子信箱:qgyzh2014@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05A室
附件:首届“感动公寓”人物评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