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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院:学校获舟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多项荣誉称号

日期:2016年04月16日  来源:浙江海洋学院后勤服务处  阅读:

4月13日,2016年度舟山市公共机构节能部署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会上,市机关事务局副调研员陈希照宣读了2015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通报。浙江海洋学院获2015年度舟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物业中心副主任刘海波获“先进个人”。

会上,刘海波作为先进个人,向全体与会代表汇报了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经验和做法。他围绕学校概况、能源消耗情况、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节能改造方式及节能宣传与培训等方面介绍了我校节能工作情况,获得了阵阵掌声。

2015年,浙江海洋学院物业中心开展了一系列节能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洗车服务部安装洗车水循环设备,大大节约了洗车用水量;在新城校区游泳馆、体育馆、田径场看台、实训中心厕所安装内置式节水阀,安装后节水率达50%以上;人流高峰期在学校食堂旁的大屏幕播放节能宣传片,呼吁广大师生要节能减排;成立节能领导小组、拟定浙江海洋学院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等。

据悉,全市共有6家单位获得了先进单位,35位同志获得了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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