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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理工:新《食品安全法》培训

日期:2016年04月23日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饮食服务中心  阅读:

4月21日,山东理工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邀请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店区分局食品经营监管科负责人朱新宇来中心进行新《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中心班子成员、各餐厅及部门负责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员近70人参加培训。


朱新宇介绍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和修订的意义,通过新旧版内容的对比,以新法的重点条文为主要解读内容,提炼出该新法以法律形式巩固完善体制改革成果、风险治理、全程治理理念、经营主体责任、特殊食品实行特殊监管、地方政府责任、创新机制、社会共治、法律责任九大突出亮点,并结合中心实际工作,以法律责任为切入点,着重对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环节,明厨亮灶建设,网络交易平台新问题等进行剖析。

中心负责人在总结中指出,新法实施以来,中心结合实际工作,在各项环节上采取了相应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强调要狠下功夫,将法律规范严格落实到各岗位的日常工作中,坚守食品安全防线。

本次培训目的明确,内容丰富,要求详尽,使中心各岗位职工对新法有了进一步了解,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今后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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