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高校、学校)后勤协会(研究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整合利用行业组织信息、资源等优势,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教育后勤系统的协调、指导、服务的积极作用,经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筹建中国教育后勤协会职业院校后勤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并定于2017年上半年召开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请各地协助做好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各省协会(研究会)具体协助推荐工作的联系人
二、协助推荐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
(一)推荐人选范围
1.在职业院校中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并对当地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作用的校领导或主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下属单位、教育后勤协会(研究会)分管职业院校后勤工作的领导及相关负责人;
3.在职业院校管理领域有突出成绩、研究成果和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士;
4.从事职业院校后勤服务工作的优秀社会企业负责人。
(二)推荐人选要求
1.会员代表推荐人选须热心职业院校后勤工作,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职业院校后勤工作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2.理事推荐人选在各地推荐的会员代表中产生,须担任过职业院校相关领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能够积极组织、参加并推动分会各项工作和活动,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3.常务理事推荐人选在各地推荐的理事人选中产生,须在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后勤协会(研究会)中担任相关负责工作;或是在当地职业院校后勤管理工作中影响力大、号召力强、有能力、能干事的处级以上领导和优秀社会企业负责人,当选后能积极参与协会和分会的调研、研讨和决策咨询等各项重要活动。
(三)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人选推荐名额根据分会的职能要求和组织设置情况,充分考虑各地区职业院校分布、数量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地认真协商,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会员代表、理事和常务理事人选。
2.请各地尽快确定一名联系人协助开展推荐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联系人名单(附件2)和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推荐表(附件3)反馈至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二勇 张 莹13811728772
电 话:010-82507022
传 真:010-82502106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王清埃 010-8250703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06室
邮 编:100872
附 件:
1.中国教育后勤协会职业院校分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名额分配表
3.中国教育后勤协会职业院校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各省会员代表推荐表
中国教育后勤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