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员义务劳动是具有后勤特色的活动。近日,后勤服务集团制定《后勤服务集团党员义务劳动》制度,明确义务劳动内容、任务、要求,旨在通过建立党员义务劳动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该制度规定,劳动内容侧重后勤服务一线,每位在职党员的义务劳动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小时。各服务中心的党支部结合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义务劳动,直属部门所在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一线开展义务劳动,并做好劳动记录。
据了解,组织党员开展义务劳动,是集团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做”这个关键的其中一个抓手,是加强后勤党员党性教育的一种方式,自2016年6月集团党委倡导全体在职党员开展义务劳动以来,在集团有重大保障任务和重要工作时,党员带头充实一线劳动力量,尤其是在毕业季、迎新季期间,党员包括集团班子成员、党员部门经理带头冲在服务一线,布置会场、搬运家具、打扫寝室卫生等,开展了一系列义务劳动,营造了良好氛围。以物业服务中心支部为例,2016年6月以来,平均每位党员已累计义务劳动8小时。
玉皇山校区启用、全国学生运动会保障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同时为了节约一定的经费,集团党委将在暑期前后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利用轮休时间开展义务劳动,帮助下属有关服务中心保质保量完成美术学院学生搬迁、仓前校区学生寝室集中清扫保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