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度浙江省放心餐饮店建设单位名单。经过自查申报,部门审核,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明察暗访、抽查评估等环节,我校梁林第二食堂和越秀春华苑餐厅被评为 “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一直以来,我校后勤服务集团高度重视食堂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五常法”标准执行工作中的各项细节,从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和台账管理等十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的校园餐饮环境。
此次“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定成功是对近年来我校食堂各项工作的肯定,后勤服务集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立足学校实际,着力深化食品安全“放心”行动,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和服务创新,巩固现有成果,努力为广大师生提供更优质的餐饮保障服务。